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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8-10    字体:【大】【中】【小】

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郭家沱大桥大截面吊装、运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郭家沱大桥大截面吊装、运输项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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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符合《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采购邀请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报名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0811日至20210816日(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分包(售后不退)

3.竞争性磋商报名方式:(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现场报名方式: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加工区四路2号4幢办公楼第四层(4-1))提供公告中要求的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磋商文件

非现场报名方式:将公告中要求的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269244924@qq.com(邮箱)。

4. 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 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四)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重庆东港船舶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

(五)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1 0823日北京时间上午 1000分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0823日北京时间10: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10823日北京时间10:3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整。

2.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户名: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帐号:1088 7322 0389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咨询电话:023-67889928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退保证金手续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代理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以书面形式按报名登记表通知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或领取并回复;无论供应商回复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23-72145227

传真:023-72145227

地址:重庆市涪陵李渡镇双河口

(二)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3-67889928

传真:023-67889928

地址: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加工区四路24幢办公楼第四层(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