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川东造船召开子公司法律管理专题会
为进一步强化子公司法律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党委要求,5月11日,中国船舶集团川东造船召开了子公司法律管理工作专题会。会议由公司法律事务室负责人张可主持。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任清及东港船舶、川船大业、川东大华三家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法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成员单位子公司法律管理的指导意见》《合规管理规定》和《公司法律审查管理办法》《子公司法律管理办法(试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学习了公司法治合规组织体系、法治合规责任考核、法治合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合同等内容。
会议要求,一是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合规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明确相应职责,夯实法律管理基础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将“三项事务”提交上级公司进行法律审查,严格落实法律审查禁止性规定。三是严格落实公司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防控风险。
三家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法律管理工作,落实法律管理责任,真正做到全员合规。